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4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免:
姜绍武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忠良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俊波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肖光亮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莹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纪艳茜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中强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志福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豆 玮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查 蕾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思言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云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