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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学明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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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劳学明  任曲靖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  亚  任曲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林  任曲靖市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琳玲  任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春  任曲靖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九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  辉  任曲靖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  罡  任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文孔  任曲靖灌区管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鸿坤  任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侯汝芬  任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靖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正力  免去曲靖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  炜  免去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