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实地调查、专家认定、数据入库等各项既定任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现不可移动文物“应普尽普、应登尽登”,全面摸清了全县文物资源家底,为文物保护传承、文旅深度融合、乡村振兴赋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四普”工作启动以来,富源县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赓续历史文脉、守护文化根脉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遵循“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原则,构建“政府牵头、文旅主抓、部门协同、乡镇落实、专家指导”的工作格局。通过整合县文旅局、文管所专业力量,吸纳考古、历史、建筑等领域本土人才,组建专业普查工作队,先后开展业务培训6场次,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认定标准、调查流程和技术规范。普查队秉持“不漏一处、不落一项”的原则,综合运用“实地走访+GPS定位+影像采集+无人机勘察”等技术手段,对县域内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文物本体保存状况、周边环境变化、保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同步完成信息采集、档案更新等工作。
本次普查实现“复查提质”与“新发现突破”双丰收:一方面,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136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工作,更新完善文物名称、年代、形制、保护现状等核心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征集群众线索、重点排查偏远村落、山区遗址、近现代工业遗存等薄弱区域,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4处,涵盖古墓葬2处、古建筑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处,丰富了文物资源的种类与内涵。新发现文物中,既有承载地方民俗记忆的明清古建筑,也有见证革命历史的红色战斗遗址、工业遗产,为研究富源县历史发展脉络、民俗文化演变、红色基因传承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佐证。

为确保普查成果的权威性与科学性,富源县专门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召开新发现文物认定评审会,对14处新发现文物的年代界定、核心价值、保护优先级等进行逐一论证,所有新发现文物均通过评审认定。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150处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登记工作(复查136处、新发现14处),全部录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并通过省级审核,圆满实现全域“应普尽普”目标。
下一步,富源县将以此次普查为契机,深化普查成果转化,完善文物信息数据库,编制《富源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推动普查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强化文物保护力度,对普查中发现的濒危文物优先纳入修缮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常态化安全巡查机制,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提升活化利用水平,深度挖掘文物背后的文化内涵,将红色文物、古驿道、工业遗产等资源融入“六条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打造一批文物研学、非遗体验、文化探秘等特色文旅产品,让沉睡的文化瑰宝在新时代焕发生机与活力,持续擦亮“滇南胜境・魅力富源”文化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