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
政策公示公告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公告

2023/11/02 1.9w 阅读 110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聚集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曲靖市民政局拟在全市征集地名专家组建“曲靖市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范围内,在地名管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特别是参与地名信息资源收集、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相关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社会公信度高,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获取相应领域专业技术职称,热心地名文化研究并从事地名领域相关工作的优先加入;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曲靖市民政局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政策的专家咨询,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曲靖市民政局邀请或委托,入库专家不得以“曲靖市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1.申请人填写《曲靖市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2.申请人将《曲靖市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上传或寄送至曲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二)单位推荐。1.推荐单位征求被推荐人意见获得同意后,填写《曲靖市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2.推荐单位将《曲靖市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以及被推荐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上传或寄送至曲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曲靖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曲靖市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曲靖市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向专家收取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四)曲靖市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市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27233628@qq.com,也可邮寄至麒麟区银屯路100号曲靖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联系人及电话:肖邦宁,6038081,13887192377。

附件:

1.《曲靖市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

2.《曲靖市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

附件1:

曲靖市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本人

照片)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专业

毕业

工作单位

及职务(称)

主要从事学科、

专业或行业

工作简

历和主

要研究

成果

本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曲靖市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本人

照片)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专业

毕业

工作单位

及职务(称)

主要从事学科、

专业或行业

工作简

历和主

要研究

成果

单位推荐意

(盖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